由幼儿园频发血案想到的
[11-11 11:55:21] 来源:http://www.duoxue8.com 园长经验 阅读:165次
由幼儿园频发血案想到的,标签:怎样当好园长,幼儿园园长经验,幼儿园管理目录,http://www.duoxue8.com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以澳大利亚为例,“全国反暴力、反犯罪运动”和“国家反犯罪战略”都倡导将“发展性预防”和“及早干预”作为预防犯罪的重要途径。他们的做法或许能给我们带来些许启示。
所谓“发展性预防”,是指采取能限制个体潜在犯罪因素进一步发展的干预措施。发展性预防的理论假设是,个体的犯罪行为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日积月累形成的,这是一个错综复杂的过程。首先,犯罪根植于个体的成长历史。因此,“发展性预防”强调关注儿童成长过程中的关键转折点(如出生前后、学前阶段、刚入小学、小学升初中、高中毕业升入高等学校或参加工作,等等),提出要加强对各种可能出现的危机的控制,增加一些积极的预防因素。例如,有的儿童刚入小学时,可能会因为不适应学校生活而经受失败,从而产生抵制情绪,而这些情绪一旦积累起来,就有可能导致将来的犯罪,因此,需要调动多方面力量帮助这些儿童进行心理调适。其次,在有的情况下,犯罪源于家庭。例如,父母的教养方式粗暴,家庭成员残缺,父母本身具有各种心理问题,等等,这些都有可能使儿童的犯罪因子得以滋生。因此,“发展性预防”强调通过家访、家长教育等途径干涉和控制父母对儿童的负面影响,以减少儿童身上可能出现的易导致犯罪的各种危机。再次,在有的情况下,犯罪还源于社会。许多情况表明,当社会将处于不利环境下的儿童及其家庭除在外时,当儿童没有机会完全融入到社会生活中去时,个体的犯罪倾向性会明显增加。因此,创造一个能接纳所有成员,并能为他们提供有效社交途径的社会环境,是实施“发展性预防”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措施,它包括为贫困儿童提供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建立能满足儿童及其家庭需求的机构,帮助家庭消除贫困状况等一系列措施。
“及早干预”有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指,危机一旦出现就及早进行干预;另一层含义,也许是更为重要的含义是指,为了预防犯罪,从个体发展的早期即婴幼儿时期就要开始进行持久的干预。诸多研究证实,个体在婴幼儿时期出现的各种危机与往后的犯罪有很大的关联,因此,如若在儿童早期对个体采取积极的干预措施,以消除那些危机因素,那么个体日后的犯罪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具体的干预措施,包括让儿童接受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培养儿童健康的心理以及对家长进行培训,等等。
在民工大潮的面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发生了极大的变化,社会文化也随之发生了相应的变化。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出现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劳动力大流动、大迁移现象,形成了波澜壮阔的局面。一向“安分守己”的农民开始变得“不安分”起来,他们离开了乡村,走出了山寨,他们的目标十分明确:进城打工。离开土地的农民涌向城镇,涌向中小城市,涌向大城市,形成势不可挡的流动大潮。据全国总工会最新调查显示,20XX年我国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人数为9820万人,并预计今后会以每年500万人的规模增加。
如此势不可挡的民工大潮,让社会各方感到措手不及;如此庞大的劳动群体,成了政府管理的盲区。离开土地的人们面对社会分配的不公,面对现行法律法规的不健全,面对日益激化的与雇佣者之间的矛盾,面对缺乏对教育和医疗资源的公平享有,等等,这个绝对数量相当可观的人群中难免会有人滋生出对社会的不满,甚至会滋生出危害社会的各种行为,特别是如果有怨情投诉无门的情况发生,他们就有可能以自伤或伤人的暴力手段宣示诉求、发泄不满。
苏州小剑桥幼儿园事件发生之后,社会上有相当一些人将责任归咎于该园的王安华园长,因为他们发现,该幼儿园的“开张”居然没有得到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被这一突发事件“打了闷棍”的王园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只是闷着嗓子说,他自己也是一个受害者。据报道,当这个曾经是外来打工者希望之所在的“幼儿乐园”一下成了“人间地狱”的时候,记者从民工那里得到的不是他们对园长的不满和指责,相反却是同情甚至褒扬。民工们认为,该园“教育效果还www.duoxue8.com”。有民工对记者说:“我家儿子去了一天,就喜欢上了这个幼儿园,这在以前从没有过。”有民工则说:“园长平时待人很好,我不想伤害他。”等等。
“自己也是一个受害者。”苏州小剑桥幼儿园的王园长无奈地说了这样一句话。但是,人们不禁会问:“为什么他也是一个受害者呢?”
仍以苏州市为例,据资料显示,现在苏州的外来人口已近350万,随之带来的就是这些外来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学前教育属非义务教育,那么多外来人口的教育问题并非原来计划中的事,该如何解决呢?
如果说,有关部门有能力举办足够数量的幼儿园,或者通过政策调控,吸引社会资金举办足够数量的幼儿园,满足那些外来民工子女接受教育的需要,那么,也许运用行政手段强行取缔不合格的幼儿教育机构是必须的。
但是,如果有关部门没有能力举办足够数量的幼儿园,而还有那么多法律规定享有受教育权利的幼儿被拒之门外,那么有关部门为什么三年多还不去批准一个被家长们普遍认可的幼儿园呢?有关部门为什么不去努力帮助这类幼儿园改进和完善保教工作,让它们为更多的人服务,而是用所谓的“标准”去规范甚至取缔它们呢?
对教育公平的呼吁
事实上,迄今为止,世界上几乎还没有一个国家是由政府全部包办学前教育的,但是许多国家都力求在学前教育方面投入更多的资金,以使更多的学前儿童有机会接受早期教育。
讲起学前教育,美国人以“开端计划”(Head Start)为骄傲,英国人以“确保计划”(Sure Start)为自豪,其他一些国家也有类似的项目。在举办学前教育机构时,这些国家的政府在经费的投入上不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这就是说,政府拿了纳税人的钱,重点举办能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的学前教育机构,以最大程度地满足低收入家庭在于女教育方面的需求。
一般而言,在教育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政府应着眼于大的社会生态环境平衡,通过政策的制订与实施,挖掘和调配各种社会资源,重点帮助弱势群体,鼓励发展适合不同地域和不同人群的学前教育。
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社会、经济、文化和教育发展极不平衡的国家。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的农村地区,学前教育资源极其缺乏。就全国范围而言,我国包括学前一年在内的学前教育的毛入学率只有37.4%。这就是说,在我国,大部分的学前儿童没有享受到哪怕只有一年的学前教育的机会,特别是大批进城的民工及其子女,游离在城市与农村之间,他们亲身体验到了自己与别人在社会地位、经济状况等方面的落差,这会使他们更多地产生由于教育不公平而带来的问题。
我国教育经费的总量不大,而在这总量不大的教育经费中,只有1.3%左右的经费才被用于学前教育。是用这些少得可怜的经费举办或资助“优质”的学前教育机构,还是举办或资助为弱势群体服务的学前教育机构,这是教育投资上的两种全然不同的选择。
如若各级政府关注的是自己任期内的政绩和形象,关注的是自己信奉的教育理想的实现,那么,在思考教育投资时会较多地去做“锦上添花”的事情。这样做的结果,固然会产生一些符合所谓“正确理念”的幼儿园,但是,这样做会使更多本该接受学前教育的儿童没有机会得到教育。当社会优势群体“理所当然”地享受国家的补贴,甚至还有可能通过“权钱交易”,使国家有限的教育资源落入少数人的口袋之时,社会的教育公平就必然存在问题。如若各级政府关注的是社会稳定,关注的是人人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关注的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那么,在思考教育投资时会较多地去做“雪中送炭”的事情。这样做的结果,会使一些本来没有机会接受学前教育的儿童获得受教育的机会,会使社会各界因为政策的调控而积极地将资源投入学前教育事业(例如,政府的“教育券”政策可能会有益于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生存与发展,等等)。诚然,那些“优质”的幼儿园会失去一些政府的资助,但是,由于它们的“优质”,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它们可以通过“优价”的方式解决经费问题。诚然,那些社会优势群体会被要求支付较多的学前教育费用,但这不仅公平合理,而且支付者也应该是情愿的。
幼儿园接二连三发生的血案提醒了我们,这已经不只是幼儿园的“安全问题”了,我们应该赶紧着眼于解决各种社会矛盾,而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学前教育的公平性问题是一个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是一个需要下决心解决的问题,而且是一个需要花时间去解决的问题
由幼儿园频发血案想到的 结束。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以澳大利亚为例,“全国反暴力、反犯罪运动”和“国家反犯罪战略”都倡导将“发展性预防”和“及早干预”作为预防犯罪的重要途径。他们的做法或许能给我们带来些许启示。
所谓“发展性预防”,是指采取能限制个体潜在犯罪因素进一步发展的干预措施。发展性预防的理论假设是,个体的犯罪行为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日积月累形成的,这是一个错综复杂的过程。首先,犯罪根植于个体的成长历史。因此,“发展性预防”强调关注儿童成长过程中的关键转折点(如出生前后、学前阶段、刚入小学、小学升初中、高中毕业升入高等学校或参加工作,等等),提出要加强对各种可能出现的危机的控制,增加一些积极的预防因素。例如,有的儿童刚入小学时,可能会因为不适应学校生活而经受失败,从而产生抵制情绪,而这些情绪一旦积累起来,就有可能导致将来的犯罪,因此,需要调动多方面力量帮助这些儿童进行心理调适。其次,在有的情况下,犯罪源于家庭。例如,父母的教养方式粗暴,家庭成员残缺,父母本身具有各种心理问题,等等,这些都有可能使儿童的犯罪因子得以滋生。因此,“发展性预防”强调通过家访、家长教育等途径干涉和控制父母对儿童的负面影响,以减少儿童身上可能出现的易导致犯罪的各种危机。再次,在有的情况下,犯罪还源于社会。许多情况表明,当社会将处于不利环境下的儿童及其家庭除在外时,当儿童没有机会完全融入到社会生活中去时,个体的犯罪倾向性会明显增加。因此,创造一个能接纳所有成员,并能为他们提供有效社交途径的社会环境,是实施“发展性预防”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措施,它包括为贫困儿童提供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建立能满足儿童及其家庭需求的机构,帮助家庭消除贫困状况等一系列措施。
“及早干预”有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指,危机一旦出现就及早进行干预;另一层含义,也许是更为重要的含义是指,为了预防犯罪,从个体发展的早期即婴幼儿时期就要开始进行持久的干预。诸多研究证实,个体在婴幼儿时期出现的各种危机与往后的犯罪有很大的关联,因此,如若在儿童早期对个体采取积极的干预措施,以消除那些危机因素,那么个体日后的犯罪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具体的干预措施,包括让儿童接受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培养儿童健康的心理以及对家长进行培训,等等。
在民工大潮的面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发生了极大的变化,社会文化也随之发生了相应的变化。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出现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劳动力大流动、大迁移现象,形成了波澜壮阔的局面。一向“安分守己”的农民开始变得“不安分”起来,他们离开了乡村,走出了山寨,他们的目标十分明确:进城打工。离开土地的农民涌向城镇,涌向中小城市,涌向大城市,形成势不可挡的流动大潮。据全国总工会最新调查显示,20XX年我国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人数为9820万人,并预计今后会以每年500万人的规模增加。
如此势不可挡的民工大潮,让社会各方感到措手不及;如此庞大的劳动群体,成了政府管理的盲区。离开土地的人们面对社会分配的不公,面对现行法律法规的不健全,面对日益激化的与雇佣者之间的矛盾,面对缺乏对教育和医疗资源的公平享有,等等,这个绝对数量相当可观的人群中难免会有人滋生出对社会的不满,甚至会滋生出危害社会的各种行为,特别是如果有怨情投诉无门的情况发生,他们就有可能以自伤或伤人的暴力手段宣示诉求、发泄不满。
苏州小剑桥幼儿园事件发生之后,社会上有相当一些人将责任归咎于该园的王安华园长,因为他们发现,该幼儿园的“开张”居然没有得到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被这一突发事件“打了闷棍”的王园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只是闷着嗓子说,他自己也是一个受害者。据报道,当这个曾经是外来打工者希望之所在的“幼儿乐园”一下成了“人间地狱”的时候,记者从民工那里得到的不是他们对园长的不满和指责,相反却是同情甚至褒扬。民工们认为,该园“教育效果还www.duoxue8.com”。有民工对记者说:“我家儿子去了一天,就喜欢上了这个幼儿园,这在以前从没有过。”有民工则说:“园长平时待人很好,我不想伤害他。”等等。
“自己也是一个受害者。”苏州小剑桥幼儿园的王园长无奈地说了这样一句话。但是,人们不禁会问:“为什么他也是一个受害者呢?”
仍以苏州市为例,据资料显示,现在苏州的外来人口已近350万,随之带来的就是这些外来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学前教育属非义务教育,那么多外来人口的教育问题并非原来计划中的事,该如何解决呢?
如果说,有关部门有能力举办足够数量的幼儿园,或者通过政策调控,吸引社会资金举办足够数量的幼儿园,满足那些外来民工子女接受教育的需要,那么,也许运用行政手段强行取缔不合格的幼儿教育机构是必须的。
但是,如果有关部门没有能力举办足够数量的幼儿园,而还有那么多法律规定享有受教育权利的幼儿被拒之门外,那么有关部门为什么三年多还不去批准一个被家长们普遍认可的幼儿园呢?有关部门为什么不去努力帮助这类幼儿园改进和完善保教工作,让它们为更多的人服务,而是用所谓的“标准”去规范甚至取缔它们呢?
对教育公平的呼吁
事实上,迄今为止,世界上几乎还没有一个国家是由政府全部包办学前教育的,但是许多国家都力求在学前教育方面投入更多的资金,以使更多的学前儿童有机会接受早期教育。
讲起学前教育,美国人以“开端计划”(Head Start)为骄傲,英国人以“确保计划”(Sure Start)为自豪,其他一些国家也有类似的项目。在举办学前教育机构时,这些国家的政府在经费的投入上不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这就是说,政府拿了纳税人的钱,重点举办能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的学前教育机构,以最大程度地满足低收入家庭在于女教育方面的需求。
一般而言,在教育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政府应着眼于大的社会生态环境平衡,通过政策的制订与实施,挖掘和调配各种社会资源,重点帮助弱势群体,鼓励发展适合不同地域和不同人群的学前教育。
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社会、经济、文化和教育发展极不平衡的国家。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的农村地区,学前教育资源极其缺乏。就全国范围而言,我国包括学前一年在内的学前教育的毛入学率只有37.4%。这就是说,在我国,大部分的学前儿童没有享受到哪怕只有一年的学前教育的机会,特别是大批进城的民工及其子女,游离在城市与农村之间,他们亲身体验到了自己与别人在社会地位、经济状况等方面的落差,这会使他们更多地产生由于教育不公平而带来的问题。
我国教育经费的总量不大,而在这总量不大的教育经费中,只有1.3%左右的经费才被用于学前教育。是用这些少得可怜的经费举办或资助“优质”的学前教育机构,还是举办或资助为弱势群体服务的学前教育机构,这是教育投资上的两种全然不同的选择。
如若各级政府关注的是自己任期内的政绩和形象,关注的是自己信奉的教育理想的实现,那么,在思考教育投资时会较多地去做“锦上添花”的事情。这样做的结果,固然会产生一些符合所谓“正确理念”的幼儿园,但是,这样做会使更多本该接受学前教育的儿童没有机会得到教育。当社会优势群体“理所当然”地享受国家的补贴,甚至还有可能通过“权钱交易”,使国家有限的教育资源落入少数人的口袋之时,社会的教育公平就必然存在问题。如若各级政府关注的是社会稳定,关注的是人人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关注的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那么,在思考教育投资时会较多地去做“雪中送炭”的事情。这样做的结果,会使一些本来没有机会接受学前教育的儿童获得受教育的机会,会使社会各界因为政策的调控而积极地将资源投入学前教育事业(例如,政府的“教育券”政策可能会有益于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生存与发展,等等)。诚然,那些“优质”的幼儿园会失去一些政府的资助,但是,由于它们的“优质”,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它们可以通过“优价”的方式解决经费问题。诚然,那些社会优势群体会被要求支付较多的学前教育费用,但这不仅公平合理,而且支付者也应该是情愿的。
幼儿园接二连三发生的血案提醒了我们,这已经不只是幼儿园的“安全问题”了,我们应该赶紧着眼于解决各种社会矛盾,而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学前教育的公平性问题是一个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是一个需要下决心解决的问题,而且是一个需要花时间去解决的问题
由幼儿园频发血案想到的 结束。
Tag: 园长经验,怎样当好园长,幼儿园园长经验,幼儿园管理目录,幼儿教育 - 幼儿园管理 - 园长经验
由幼儿园频发血案想到的相关文章
- ·上一篇:转型期我国幼儿教育发展的体制问题
- ·下一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
- › 由幼儿园频发血案想到的
- 在百度中搜索相关文章:由幼儿园频发血案想到的